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、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,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、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,對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,營造優良信用環境,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,促進社會主義發展與文明進步具有重要意義。
依據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—2020年)》(國發[2014]21號)、《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》(國辦發[2015]51號)、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》、《關于貫徹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 加強當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通知》(發改財金[2014]2340號)等文件要求,各地要加快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,并不斷完善系統功能,提升數據質量,深化拓展信息應用。
依據《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(2014—2020年)》(國發[2014]21號)、《關于運用大數據加強對市場主體服務和監管的若干意見》(國辦發[2015]51號)、《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深化投融資體制改革的意見》、《關于貫徹落實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 加強當前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通知》(發改財金[2014]2340號)等文件要求,各地要加快建成信用信息共享交換平臺,并不斷完善系統功能,提升數據質量,深化拓展信息應用。